抽樣修訂爭議焦點:
ISO/IEC17025是否適用于只進行抽樣,而不從事任何檢測或校準活動的機構,是爭論zui大的問題,這里的抽樣不僅僅是為檢測或校準活動所進行的抽樣,還包括用于其他目的,如認證、檢驗或確認活動所進行的現樣。
就ISO/IEC17025本身來講,其預定的標準適用范圍是從事檢測或校準活動的實驗室,校準活動幾乎很少涉及抽樣,如果抽樣是為了進行后續的檢測,一個機構即使不進行后續的檢測活動,其適用性沒有爭議。但目前歐洲有些認可機構已用ISO/IEC 17025對單獨從事抽樣活動的機構進行認可,而且抽樣是不限于為檢測的目的,那么對于ISO/IEC 17025能否適用于這類機構,爭議很大。
工作組成員很多來自歐洲,大都支持可以適用,但也有很多成員認為ISO/IEC 17025是針對實驗室的標準,其適用范圍應于檢測或校準的相關活動,而且CASCO秘書處本身也認為ISO/IEC 17025應于實驗室。也有觀點認為能把ISO/IEC 17025應用于非擬定范圍,并沒有壞處。
為此,工作組決定在CASCO對CD1稿投票表決時,同時向成員調查是否認為ISO/IEC 17025適用于只從事抽樣的機構,然后根據成員的意見,再決定修訂版ISO/IEC17025的適用范圍和修訂方向。但zui終投票的結果是42票贊成,38票反對。此結果也沒有給出如何處理“抽樣”這一爭議的方向。
zui終結論:
經討論,工作組決定將抽樣限制為“與實驗室相關的抽樣”。此外,為避免全文不斷重復“檢測、校準和抽樣”的描述,給出實驗室的定義,用實驗室活動來取代“檢測、校準和抽樣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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