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适用于配合饲料、浓缩饲料和各种单一饲料中水分的测定,但用作饲料的奶制品、动物和植物油脂、矿物质除外。
原理:
试样在103℃鼓风干燥箱内,在大气压下烘干,直至恒重,逸失的重量为水分。
试剂和仪器设备:
1.高速粉碎机,粉碎时间1分钟。
2.分析筛 孔径0.25mm(60目)。
3.分析天平 感量0.0001g
4.鼓风干燥箱可控制温度在103±2℃
5.称样皿 玻璃或铝质,直径40mm以上,高25mm以下
6.干燥器 以氯化钙或变色硅胶为干燥剂
试样的选取和制备:
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试样,其原始样量应在1000g以上,用四分法缩减至500g,风干后粉碎至全部通过40目筛,再用四分法缩减至200g,装于密封容器中,防止试样成分的变化或变质。
如试样为多汁的鲜样,或无法粉碎时,应预先干燥处理,称取试样200~300g,在105℃鼓风干燥箱中烘15min,立即降至65℃,烘干5~6h。取出后,在室内空气中冷却4h,称重,即得风干试样。 分析步骤:
1. 洁净称样皿,在103℃鼓风干燥箱内烘1h,取出,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,称准至0.0002g,再烘干30min,同样冷却,称重,直至两次重量之差小于0.0005g为恒重。
2. 用已恒重称样皿称取两份平行试样,每份2~2.5g(含水重0.1g以上,样品厚度4mm以下)。准确至0.0002g,不盖称样皿盖,在103℃鼓风干燥箱内烘4h,取出,盖好称样 皿盖,在干燥器中冷却30min,称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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